为切实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资源的有效保护,依法惩治破坏秦岭生态安全的不法行为,持续深入加强辖区内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使法治力量可触、可感、可敬、可畏,5月13日,白龙江林区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把巡回审判法庭设在了陇南市康县境内某村社,开展了一次“巡回审判+判后释疑+普法宣传”三位一体的司法实践活动。
本次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周边林区内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并在政府划定的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非法猎捕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该类案件在陇南辖区内易发、多发,为以案说法,教育群众,庭审现场设在村委会小广场公开进行,并组织附近村民现场全程旁听,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公开宣判,使广大群众零距离接受了一次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的法治教育。
为扩大宣传效果,办案法官会同检察官对被告人和旁听人员现场进行了判后释疑和法律问题的解答。随后,办案法官深入附近村落和田间地头,与当地群众近距离开展“生态保护普法课堂”,结合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等典型案例,向村民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发放相关普法资料,生动释明了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底线和红线,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效果,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此次巡回审判的亮点在于,一是强化法律意识。通过真实案例直观展示违法后果,提升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认知。二是震慑违法犯罪。警示潜在违法者,遏制非法猎捕、破坏行为,形成“不敢犯”的社会氛围,达到警示与教育、惩治与预防双重刑罚目的。三是推动全民参与。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行为,主动参与环境保护,构建“全民共治”格局,从源头减少人为破坏,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平衡维护。四是落实法治教育。将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案例,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山高路远,法治一路同行。白龙江林区法院将以司法之力,扛牢守护秦岭生态的责任担当,在打击犯罪、修复生态、协同治理、宣传教育等方面持续发力,为秦岭的绿水青山筑起坚固的司法防线,让秦岭青绿长续,福泽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