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普法拂绿林 司法护航我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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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普法拂绿林 司法护航我先行

—小陇山林区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小陇山林区法院 责任编辑:文/赵玲 图/张岩
发布时间:2025/6/5 15:07:56 阅读次数: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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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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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群众宣传讲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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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了解林下经济种植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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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参观朱鹮保护基地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关乎民生福祉,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 2025 年“6·5”环境日来临之际,小陇山林区法院紧紧围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生态司法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绿色家园。

生态环境是民生之基,青山绿水是百姓所盼。近年来,小陇山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通过依法严惩非法狩猎、盗伐林木、非法采矿、污染环境、违规野外用火等犯罪行为,以司法利剑斩断破坏环境的黑手,为生态环境撑起了坚实的法律保护伞。

6 月 3 日,小陇山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巩海军带领干警深入辖区林场,开展了一场干货满满的普法宣传活动。在人流密集处,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精心准备的普法宣传材料,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日常生活中切实可行的保护环境建议。同时,结合近年来本院审理的典型案例,向群众着重介绍非法采矿、非法狩猎、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揭示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共同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干警们还深入到百花林场与龙门林场,向当地群众详细讲解禁猎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禁猎不仅是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举措,更是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通过耐心细致的讲解,提高了群众对禁猎工作的认识和支持,营造了林区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大美陇林”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在活动过程中,巩海军副院长深入了解了当地的林下经济与朱鹮保护基地情况。林下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生态农业模式,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等产业,不仅有效提高了林地综合利用率,还为当地群众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宣传人员现场与相关负责人深入交流,了解林下经济的发展模式、产业规模和市场前景,鼓励他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朱鹮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被誉为“东方宝石”,其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巩海军一行实地了解朱鹮保护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管理和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朱鹮的栖息环境、繁育状况和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同时表示:林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朱鹮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次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 500 余份,接待群众咨询 20 余人次。通过这种“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方式,让群众对生态保护法律知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使环境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下一步,小陇山林区法院将继续立足环资审判职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形式,加强与林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以司法之力守护绿色家园,为全面推进和美林区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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