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祁连山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红于8月13日带队深入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调研。
调研期间,董红院长一行先来到连古城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开展座谈交流。管护中心领导全面介绍了保护区生态资源现状、日常管护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等情况。董红院长结合祁连山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重点围绕如何发挥司法与行政协作联动机制,在打击生态违法行为、强化辖区生态司法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随后,董红院长一行深入保护区黄岭保护站进行实地调研,重点查看了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及治理成效,并与一线管护人员进行交流,解答他们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最后,董红院长一行到连古城森林公安局调研辖区环境资源案件情况,详细了解公安局在维护辖区生态安全方面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措施,探讨交流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并征求法院如何更好服务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祁连山林区法院将结合此次调研成果,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与保护区管理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联动机制,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路径、新方法,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好绿水青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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