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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江林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

来源:白龙江林区法院 作者:杨芳芳 责任编辑:林区中院 发布时间:2025/9/24 9:15: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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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筑牢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生态司法保护屏障,9月23日,白龙江林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李志贤主持,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  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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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公园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国家公园的专门立法,其颁布实施标志着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于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聚焦职责使命,精准把握立法精神。白龙江林区法院作为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的司法“守护者”,肩负着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安全的重要职责,使命特殊、责任重大。全院需以高度的使命感与荣誉感为引领,将《国家公园法》学习作为核心任务,逐条深研法律条文,全面吃透立法初衷、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确保对法律精神的理解无偏差、司法实践的方向不偏离。二要结合片区实际,锚定司法保护重点。针对片区内如大熊猫、金丝猴、珙桐等珍稀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明确非法猎捕、破坏栖息地等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强化刑事制裁威慑力,持续深化“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理解运用,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认购”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方式,确保案件办理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三要强化行动落地,推动学习成果转化。联合大熊猫国家公园甘肃片区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向片区内群众、周边企业宣传《国家公园法》及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资源优势,加强片区内典型案例选树培育,强化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引领,使案件的办理成为全民普法和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法治公开课,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此次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法院在国家公园保护体系中的职责定位,提升了干警运用法律武器守护生态的能力。下一步,白龙江林区法院将以《国家公园法》为指引,持续深化生态司法实践,为片区大熊猫栖息地安全、生态系统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会议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时的重要讲话,并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