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宪法宣传教育与林区生态保护深度融合,12月4日上午,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洮河林区法院在卓尼县大酒店广场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宣传活动,以林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法治力量。

此次活动立足林区法院职能特色,精心策划筹备,广场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等横幅醒目亮眼;主题展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系统呈现宪法核心要义;《森林法》关键条款、涉林典型案例析,让群众直观感受法律威严与司法温度。


卓尼县作为甘肃省主要天然林区和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责任重大。活动现场,宣传干警围绕群众关心的森林防火责任、生态侵权赔偿等热点问题,结合林区常见的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违规野外用火等违法行为,解读相关法律责任,引导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无小事,违法必究不松懈”的法治意识。
此次活动是洮河林区法院践行“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守护一方”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将宪法宣传与林区生态保护特色紧密结合,既让宪法精神走进基层、浸润人心,又有效提升了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参与生态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环保购物袋2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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