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召开的全省法院支持和促进民族地区法院发展工作会议上,分院辖属舟曲、迭部、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列为支持和促进民族地区法院发展工作对象,纳入对口帮扶范围,这是省法院党组对林区法院工作的关怀和分院党组积极争取政策、努力工作的结果,是林区 法院工作的一项重大收获。
陇南分院辖属舟曲、迭部、卓尼三个林区基层法院地处甘南少数民族地区,历史遗留问题多,物质装备落后、基础设施薄弱、办公办案条件差。加之改制后,林区专门法院没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无法保障。为此,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将这三个法院一并列为全省法院支持和促进民族地区法院发展工作对象,决定由庆阳市西峰区法院、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对口援助舟曲林区基层法院,兰州市榆中县法院、省法院法警总队对口援助迭部林区基层法院,白银市平川区法院、省法院网络信息处对口援助卓尼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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