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按照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开展专题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大会。大会由院党支部书记刘林英同志主持。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所作的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提高干警思想素质,坚定理想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我院积极开展了专题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大会。
邹碧华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投身司法事业26年。2014年12月,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去世后,中宣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他的先进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邹碧华同志的座右铭。他具有卓越的创新意识、开阔的眼界和前瞻性的思维,热衷于运用最新的科技手段来解决法院工作和管理中的现实难题,希望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一套规范的审判程序和审判体系,从而彻底地改变传统办案模式,打造出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
通过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使本院全体党员干警真正认识到“勤奋、学习、创新、敬业”的真正内涵,重新体会了“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句古话,邹碧华同志的先进感人事迹深深感染和打动了每一位干警,使大家内心久久难以平静。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司法干警,我们应该继承他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本职工作,实实在在干好审执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践行邹碧华同志的先进典范,传承他为人高尚、公正执法、热爱事业的品格。
结合对邹碧华先进事迹的学习,院党支部组织干警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邹碧华同志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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