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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立案登记制 坚定信心做好执行者

来源: 舟曲林区基层法院 作者:立案庭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5/5/11 3:15: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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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施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舟曲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在两水便民诉讼服务点对熊某某诉胡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予以当场登记立案。

从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立案的整个过程中,立案庭法官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登记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新举措落实在工作中,把便民诉讼体现在行动中:一是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给予了示范和指引;二是接受诉状,为当事人出具了注明收到诉状日期的书面凭证;三是强化立案服务,采取上门立案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的诉讼服务;四是当场登记立案,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确保了当事人的诉权。

此次当场登记立案,既为舟曲林区基层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施行拉开了帷幕,也提升了立案庭法官执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使命感、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