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林区基层法院易科执行补植复绿现场
2017年5月20日,根据盗伐林木案件当事人拉目某某因无力缴纳罚金而愿意易科执行的申请,卓尼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庭报请易科执行领导小组同意,当事人及其亲属在车巴林场易科执行造林地块,按照洮河林业局森林勘测设计队编制的造林设计进行复绿补种,栽植云杉苗木1000多株。该易科执行地块植被稀疏,位于当事人居住地附近,有利于补种工作开展。
2017年,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将易科执行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易科执行工作。首先,调整易科执行领导小组,形成了由院长主抓、分管副院长配合、全院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其次,分析近年来涉林案件发生地域特点,选定三个易科执行地块,车巴和下巴沟一个地块,大峪和卡车一个地块,羊沙和冶力关一个地块。三是主动与林业局、各林场、派出所、林勘队联系协调,落实补植复绿地块,编制设计书,公正、科学地推进易科执行。四是结合审判管理年,同步开展易科执行工作和扩大案件线索、便民诉讼服务、指导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基层调研等各项工作。五是积极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计划将森林抚育引入易科执行范畴,解决易科执行工作的时效性和造林工作的季节性局限问题。
此次复绿补种是卓尼林区基层法院自2014年开展易科执行试点工作以来,又一次科学地开展罚金刑易科执行补植复绿工作,惩罚和教育效果显著,当事人观念转变极大,从当初的“毁林人”变为“护林人”,协同家人积极主动的参与补植复绿劳动,真正做到了“教育一群人,恢复一片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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