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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陇山林区法院挂牌成立

来源:小陇山林区法院 作者:图文 魏正武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7/10/20 11:54:4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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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巡视员、副局长唐虎梅和天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正茂共同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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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天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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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天林介绍林区法院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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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陇山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正勇作表态发言 

10月19日上午,小陇山林区法院正式揭牌,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天雄同志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巡视员、局长唐虎梅和天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正茂共同为小陇山林区法院揭牌。

小陇山林区法院前身系文县林区基层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关于林区法院检察院改革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关于林区基层法院更名的通知精神,将文县林区基层法院从陇南市文县搬迁至天水市麦积区,并更名为小陇山林区法院。小陇山林区法院的设立,既是林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强小陇山和兴隆山林区生态环境依法保护,建设生态环境更加美好的新甘肃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陈天雄在讲话中对小陇山林区法院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党的十九大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天水设立小陇山林区法院,是我省法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加强全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甘肃的重要举措,林区法院的改革被周强院长评价为“全国唯一,甘肃特色”,广大干警要充分认识小陇山林区法院设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强化职责担当,认真扎实做好工作,努力为建设山川秀美的新甘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二要进一步开拓创新。为理顺机制,改变林区法院发展停滞现状,省法院党组审时度势,在林区法院纳入国家司法体系由省法院垂直管理后,率先在全国推开了林区法院改革。在小陇山、祁连山、白龙江、子午岭、洮河等重点林区设立基层林区法院,东扩西进,南拓北展,实现了全省重点林区和1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全覆盖。今天的改革成果,积累了多年的艰辛努力,集聚了各方面的心血和汗水,来之不易,我们要倍加努力。要牢牢把握司法改革目标要求,坚持巩固完善、深化落实,扎实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动林区法院工作创新发展。三要进一步履职尽责。林区法院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林区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保护优先、永续利用,创新体制、系统保护,多方参与、和谐共生的保护原则,坚守法律底线,积极探索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恢复性司法举措,探索完善涉林案件罚金刑易科执行等制度,积极构建生态恢复型司法。要加快林区法庭设立步伐,构建既方便群众诉讼、又便于司法审判的法庭布局。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检察、林业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要认真总结涉林案件审判经验,切实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要进一步提升素质。林区两级法院要与时俱进,把握司法改革历史机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司法能力建设抓紧抓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牢抓严,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要关注民生,关心民众,办优质案、精品案。要切实关心干警,从优待警,为扎根基层、埋头苦干的干警的再鼓干劲、再添动力、再激活力,不断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在新形势下取得更大进步!

    省森林公安局、天水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天水市麦积区、天水市秦州区、天水市陆军预备役炮兵团、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兴隆山自然保护局及有关部门单位参加揭牌仪式。

   小陇山林区和兴隆山林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夏无酷暑,冬无严寒,自然条件优越,动植物种类繁多,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小陇山林区法院将管辖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小陇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兴隆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的各类案件。通过调整法院设置和管辖区域,有利于发挥林区法院审判职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统一全省涉林案件审理的标准和尺度,必将为甘肃林业资源保护和生态恢复、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