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主题教育“重实践、建新功”总体要求,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和“筑忠诚警魂”活动,以“四下基层”为抓手,着力加强执法办案合力,共同应对和解决办案工作中面临新问题、新要求,共同提升涉林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水平,11月22日,由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尕海则岔分局牵头组织的公、检、法和林业行政主管单位“四长”联席会议召开。此次会议由尕海则岔分局局长罗军主持,洮河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范武平,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文龙,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陈有顺,以及四家单位副局长、副检察长、员额法官和管护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洮河林区法院法官魏晓霞对《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涉林实际案例,从非法占用林地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盗伐林木罪的行为方式和定罪量刑标准;滥伐林木罪的行为方式和定罪量刑标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主观明知和定罪量刑标准;涉林业证件、文件犯罪的处理规则;涉林木盗窃行为的处理规则;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其他法律适用规则;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宽严相济的政策要求;行政与刑事双向衔接规则等10个方面做了详细解读。
参会各方就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协作配合机制、办理珍贵野生动植物案件的侦查取证、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进行了充分探讨,交流了意见建议。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加强了公检法和林业行政单位之间的协作交流,对提高司法效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加强了法院与公安局、检察院、管护中心相互监督与配合机制的有效运行,对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司法保护力度,提升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水平,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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