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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林区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

来源:祁连山林区法院 作者: 文/牛娟娟 图/王祎 责任编辑:林区中院 发布时间:2023/12/1 16:54:5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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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12月1日,祁连山林区法院联合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大河口自然保护站、康乐自然保护站、甘肃省森林公安局祁连山分局大河口森林派出所等单位,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主题,在肃南县康乐镇和民乐县南丰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JPG

(活动现场)

在康乐镇自然保护站,祁连山林区法院干警向康乐自然保护站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开展宪法宣传的重要意义、立法背景和宪法知识等内容,宣传了祁连山林区法院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所作的重点工作,听取了康乐自然保护站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双方表示将在信息互通、互补、交流学习等方面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为保护生物多样性作出努力。

召开座谈会.JPG

(召开座谈会)

活动现场,各宣传小组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之际重要署名文章》《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概述》《祁连山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祁连山林区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各类图片宣传资料。

宣传现场.JPG

(宣传现场)

此次活动,共印发宪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案例宣传等资料14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让宪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融入群众生活,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