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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午岭林区法院与辖区公安局、检察院召开案件协商联席会议

来源:子午岭林区法院 作者:文/图 民庭 责任编辑:林区中院 发布时间:2024/5/22 11:25: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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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管辖调整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公检法三机关在打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中的协作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提高案件质量。2024年5月20日上午,子午岭林区法院与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庆城县人民检察院、庆城县公安局在子午岭林区法院召开联席会议。会上,庆城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失火案证据方面遇到的疑难问题,商请四方协商,庆城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参加人员做了补充说明。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参会人员就证据认定陈述了个人观点。子午岭林区法院与会人员介绍了林区法院近年来办理的失火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就失火罪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标准分别发表了个人意见。与会人员一致希望今后在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多沟通、多协调,切实办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加强了公检法之间的协作交流,对提高司法效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林区环境资源案件需要公检法共同研判,一体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今后,应当积极落实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会议精神,及时掌握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的问题,携手织牢生态安全防护网,共同守护生态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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