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祁连山林区法院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宪法宣誓】
12月4日上午9时30分,宪法宣誓仪式正式开始。迎着冬日的朝阳,全体干警整齐列队,精神饱满,庄严肃穆,面朝鲜艳的五星红旗,齐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随后,党组书记、院长董红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干警们高举右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誓言铮铮,掷地有声,既是宣誓人对宪法作出的庄严承诺,也表达了全体干警对宪法的尊崇敬畏之情和维护公平正义、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
【法治宣传】
12月3日,祁连山林区法院联合肃南县人民法院、祁连山林区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祁连山分局马蹄派出所和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马蹄自然保护站,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在肃南县城区、民乐县南古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宣传小组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祁连山林区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祁连山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等资料,近距离、面对面向群众普及宪法法律知识,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群众充分认识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大家提高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此次活动,共发放宪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案例宣传等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让宪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融入群众生活,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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