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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司法利剑 共护万物生灵

—白龙江林区法院开展“6.5”环境日庭审观摩活动

来源:白龙江林区法院 作者:文/刘芳洁 图/杨芳芳 责任编辑:林区中院 发布时间:2025/5/28 14:44: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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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2025年5月27日,白龙江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白龙江分局、舟曲分局、白水江分局、两水分局干警代表20余人观摩案件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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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至2025年1月期间,被告人杜某云数次独自一人或伙同杜某菊携带枪支前往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猎杀野生动物。经鉴定,涉案四川羚牛价值50万元,为国家保护的一级野生动物;涉案中华斑羚价值5万元、黑熊价值4万元,均为国家保护的二级野生动物。涉案枪支经鉴定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法院最终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杜某云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杜某菊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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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庭审观摩是一堂‘沉浸式’法治体验课,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使我们进一步提升了法治素养、拓宽了工作思路。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法、检的沟通交流,以更紧密的联动机制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防线。”一位参与庭审观摩的公安干警说道。

在第54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这场法、检同庭亮剑、“公安干警全程参与”的司法实践,以“刑事严惩+社区矫正”双轨并进,为“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写下法治注脚,彰显司法机关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先锋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