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连山林区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审结一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3年4月,民乐县某村村民在上坟时,不慎将坟地附近的杂草点燃,致使该村林地内的松树树苗不同程度过火,过火面积为3.59公顷,烧毁苗木7673株,损失共计16.4万元。2024年4月,民乐县检察院向本院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判决生效后,2025年6月,祁连山林区法院与民乐县人民检察院、林草局、镇政府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前往案涉补植现场查看补植补栽效果。经实地勘察,补植树木存活率较高,生长情况良好,成活率达到95%以上,因失火被毁的林地已通过原地补植的方式得到恢复。
实地查看结束后,相关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在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人员经过充分评议,一致认为本次补植补栽达到了预期修复效果,对林草局和镇政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有效督促责任主体完成生态修复任务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该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祁连山林区法院秉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理念,以修复生态环境为根本目标,通过现场勘查、案件会商、听证会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推动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有机衔接,为法治政府建设和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府院联动是实现环境资源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的有效途径,也是助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路径。下一步,祁连山林区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府院联动机制,主动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转化落实环资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成果,实质化解环境资源行政争议,为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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