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连山林区法院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促成买卖合同纠纷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实现案结事了、握手言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李某向宋某收购生猪拖欠生猪款,经宋某多次催要,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还。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支付欠款。法院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未按期支付,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经过】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申请执行人宋某患有重病,且治疗费用较大,生活困难。而被执行人李某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没有履行能力且下落不明。面对这一困境,执行干警一边宽慰宋某积极治疗,一边积极寻找李某的下落与财产线索,最终根据宋某提供的线索,在李某帮人转运货物途中将其找到。
面对执行干警,李某明确表示自己暂时没有履行能力,只能被法院拘留,但拘留李某不能解决宋某的燃眉之急。为此,执行干警耐心与李某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数小时的劝导调和,李某决定先向他人借款支付一半生猪款,剩余款项分期履行,宋某也同意李某分期还款方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考虑到宋某患病,出行不便,执行干警上门为其办理领款等后续手续。至此,该案顺利解决。
法律有力度,司法有温度。面对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受限的特殊情况,执行干警将法律权威与人文关怀有机融合,采取“一案一策”精准执行的方式,破解涉民生执行难题,既彰显“执行力度”,又传递“司法温度”,在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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