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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法治护航、勠力书写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画卷

——子午岭林区法院举行“全国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

来源:子午岭林区法院 作者:办公室 责任编辑:林区中院 发布时间:2025/8/15 16:15:5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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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要求,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子午岭林区法院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举行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以此强化生态法治引领作用,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党建引领+支部共建+生态文明宣传”主题党日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12日,子午岭林区法院第一、第二支部全体党员前往南小河沟司法碳汇基地与南小河沟试验场党支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及支部共建活动,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共同培育生态文明价值观念。活动中,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就如何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行了深入交流。

我院干警在参观黄河中上游水土保持展馆的过程中,深入了解了70多年来西峰治理监督局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方面的艰辛探索与显著成效,感受到每一代人为生态保护所付出的不懈努力。展馆内详实的历史资料和生动的实物展示,让干警们深刻认识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坚定了以法治力量守护绿色家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随后,双方支部党员联合举行“两山理念”实践联学联建主题活动,分享了各自在生态保护领域的经验做法,并就如何加强司法协作、推动生态修复治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党建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表示将以此次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立足岗位职责,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用实际行动为子午岭林区的生态保护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共同谱写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

二、深入林区,巡回宣讲“零距离”,共建和谐林区

8月13日,我院与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合水分局连家砭林场支部举行支部共建活动,组织林场护林员、职工参加专题座谈会,通过“以案释法”,用真实案例,警醒教育广大干警和林场职工。同时通过向广大职工发放宣传手册,深入阐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推动形成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此外,我院干警深入子午岭林区腹地,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宣传内容涵盖生态日设立意义、森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通过解读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典型案例,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彩页,呼吁公众从“旁观者”变为“行动者”,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只有人人动手、人人尽责,激发出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才能让青山常在、绿水常流。

三、设立秦直道文物资源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点

秦直道是我国境内保存下来的为数极少的古代交通要道遗址,被誉为“千古第一道”,对研究中国古代交通史及秦代历史意识非凡。为进一步加强秦直道遗址的司法保护,我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秦直道沿线设立司法保护点,8月14日,我院组织法检干警、文旅局职工、相关单位、媒体在合水县秦直道遗址举行了司法保护点揭牌仪式,着力构建起覆盖全面、运行高效的文物保护协作机制。司法保护点的设立,旨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文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化水平,增强沿线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   

通过设立司法保护点,子午岭林区法院进一步明确了文物保护的责任分工,强化了与文化部门的联动合作。在后续的具体实施中,法院定期组织专项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文物破坏行为,同时通过法律宣传和案例警示,提升周边群众对文化遗产价值的认知。

8月15日,子午岭林区法院与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庆阳秦直道管理委员会、华池县、正宁县、宁县、合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共同签署《秦直道文物资源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此次协议,不仅是一纸文书,更是司法守护文明根脉的郑重承诺。同时也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合作,它凝聚了各方的智慧与努力,彰显了我们对历史传承的坚定信念。标志着秦直道遗址保护正式迈入“司法+行政”协同发力的新阶段,有利于引导群众共同守护历史文化遗产,切实筑牢文物保护屏障。

本次“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是子午岭林区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活动紧密围绕林区特色,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有效增强了社会公众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法治观念,彰显了林区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下一步,子午岭林区法院将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丰富法治宣传形式,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