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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盗伐”到“补绿”

—白龙江林区法院首例“补植复绿+碳汇补偿”修复案通过验收

来源:白龙江林区法院 作者:文/刘芳洁 图/刘允嘉 责任编辑:林区中院 发布时间:2025/9/26 15:55: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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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两山”理念,该院以建设生态碳汇公益林修复项目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中的深度运用,致力于构建“司法+生态碳汇”的新型生态保护模式,为守护区域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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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龙江林区法院生态碳汇公益林修复项目位于甘肃省白龙江博峪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博峪保护站,集生态法治宣传教育、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被告人异地补植复绿等功能为一体,由白龙江林区法院联合白龙江林区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文县分局、甘肃省白龙江博峪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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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期审理的一起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法检办案人员通过深入沟通与持续释法析理,成功引导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最终,当事人自愿以认购碳汇的方式赔偿生态资源损失3107.76元,并主动承担森林植被恢复资金4815元,这是该院首例“补植复绿+碳汇补偿”替代性生态修复案。为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后半篇文章”,该院积极与林业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沟通,最终确定在甘肃省白龙江博峪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博峪保护站内设立生态碳汇公益林修复项目,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种下首批云杉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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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23日,白龙江林区法院联合林区检察院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碳汇公益林修复现场,开展新栽植树苗专项验收工作。验收组严格依据《生态保护和修复公益项目作业设计》,通过实地勘察摸清苗木整体栽植布局,以样方调查精准测算局部生长数据,结合资料核查比对前期规划与实际落实情况,重点对修复面积达标率、苗木成活率、栽植规范度及后期管护措施落实等关键指标进行全面核验。经综合评定,各项指标均达到既定验收标准,现场苗木根系稳固、枝叶舒展,整体长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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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验收的顺利通过,标志着该院首例“补植复绿+碳汇补偿”生态修复模式的成功实践。该模式不仅通过司法手段让生态破坏者“买单”,更将生态修复从“纸面”落到“地面”,实现了从“惩治犯罪”到“生态复原”再到“价值回归”的完整闭环,为辖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今后,该院进一步强化与检察、林业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深化“司法+行政+专业技术”的协同机制,持续探索生态修复的多元路径,不断细化修复方案制定、过程监督、成效验收等全流程工作标准,让每一起生态案件的修复都落到实处,以更有力的司法举措守护辖区绿水青山,助力生态价值持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