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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司法合力 守护绿水青山

——省法院环境资庭调研指导甘肃中、东部片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来源:小陇山林区法院 作者:文\蒋秀艳 图\丁力 责任编辑:林区中院 发布时间:2025/9/26 16:15:4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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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甘肃中、东部片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调研指导座谈会在小陇山林区法院召开。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周雷,林区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学平,小陇山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正勇,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临夏市人民法院、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子午岭林区法院、洮河林区法院、白龙江林区法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系统总结了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成效,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并就进一步加强环资审判业务指导、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具体安排。

会议强调,本次调研座谈会紧扣2024年1月全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全面推行以来的实践运行情况,重点关注已取得的成效与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会议采取“调研、辅导、交流、总结”四维联动方式,着力推动“五问工作法”在环资审判领域走深走实,旨在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明晰管辖程序,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甘肃模式”的完善与创新。本次调研指导范围覆盖河东地区九家实施集中管辖的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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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参会单位严格对照“五问工作法”的要求,依次就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以来的审判工作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创新亮点、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等作了系统汇报,全面展示了各自在环境资源审判、生态司法修复、跨部门司法协作等方面的实践成果与显著成效。

      会上,赵学平通报了环境资源案件二审发改情况,指出当前在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存在的裁判尺度不统一、审理不够精细化、举证责任分配不当等问题,并针对上述短板开展了专项辅导,提出改进意见。调研督导组围绕各法院普遍反映的共性疑难问题,包括地类性质认定、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非法狩猎罪中禁用工具的界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各罪名之间的适用关系,以及矿业权整合中合作框架协议效力认定等,逐一进行回应与指导,并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实践难题给予了明确意见。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下一步重点任务作出部署:一要强化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审判实践,把准工作方向;二要贯彻落实省法院党组会议精神,推动环资审判与“共享法庭”建设有机结合,深化“三审合一”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要持续改革创新,完善审判专门化机制,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公益诉讼与刑事诉讼的有效衔接;四要加强协同联动,深化与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及社会组织的协作,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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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后,调研督导组还对小陇山林区法院“脱薄”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等方式,精准指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要求,并鼓励该院以环资审判为突破,加快实现质效提升,力争提前完成脱薄摘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