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林区中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和教育干警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全面履职,奋勇争先,进一步增强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小锐领誓并讲话。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全体宣誓人员面对国旗,举起右拳,向党和人民,向宪法和法律作出庄重承诺。
宣誓后,常小锐就弘扬宪法精神,忠实履职尽责提出要求。她强调,举行宣誓仪式既是对宪法权威的庄严致敬,也是对初心使命的深刻铭记。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实落细,善作善成。要始终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办理各类案件。要认真落实宪法要求,严格公正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情怀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3号 邮编:730000 E-mail:gsgyxcc@163.com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