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林区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第5次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第六、七专题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围绕学习内容开展研讨交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小锐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探索与实践,生动回答了“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根本问题,为林区法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实践遵循、树立了光辉典范。全体干警要结合审判实际,坚持以实干破虚功、以担当促发展、以清廉守底线,把正确司法政绩观贯穿到司法办案、履职尽责全过程。要严把案件质效。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秉公办案,排除不当干扰,全力把每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推敲的铁案。坚持司法为民,审慎统筹各类主体利益诉求,注重保障弱势群体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守牢民生保障底线,立足司法办案做实纾困解难、雪中送炭举措。要胸怀发展大局。摒弃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的片面思维,统筹考量政治效果、生态绿色发展保障、新质生产力培育、审判质效提升等多重目标落地落实,着力纠治重裁判轻修复、重案结轻事了的倾向。要压实履职责任。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抓实日常监管与落地督办工作,筑牢廉政与办案风险防控防线。
会上,3名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行交流发言。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处以上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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