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林区中院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第四次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会。党组书记、院长常小锐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贺晨列席会议并指导点评。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相关篇目,3名同志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铸牢政治忠诚,把准政绩观的“根与魂”。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司法办案、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始终对标党中央精神、契合上级法院部署、符合大局要求。坚持对标对表,查出政绩观的“偏错漏”。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要清醒看到在政绩观践行上还存在的一些短板不足,必须深刻检视、认真查摆,从思想深处正本清源,在实际行动上立行立效。聚焦主责主业,扛起政绩观的“硬担当”。对于林区法院而言,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就是立足环境资源专门审判职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锻造过硬司法队伍,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优势,深化“三审合一”融合发展,立足办案做实做优生态环境修复后半篇文章,培育更多环资审判精品案例,推动审理向治理延伸,为美丽甘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支撑。从严管党治院,筑牢政绩观的“防火墙”。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党治院,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织密廉政风险防控网,紧盯审判执行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坚决纠治司法作风中的突出问题。要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处以上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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