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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小锐赴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专题调研

来源:林区中院 作者:审监庭 责任编辑:林区中院 发布时间:2026/5/14 11:35: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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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了解酒泉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推动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法院协同发力、同向发力,5月12日,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小锐带队到肃州区人民法院开展调研座谈。肃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段利军及分管工作副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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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肃州区法院围绕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运行情况,重点介绍了近年来在案件受理、管辖衔接、队伍建设、裁判思路、法检联动等方面的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及难点堵点。刑庭、行政庭、立案庭负责人分别就常见环资刑事案件定罪量刑、涉矿类合同效力认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环资案件识别等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惑、突出问题,与林区法院调研组成员进行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探讨。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坦诚交流,既分享办案经验、凝聚思想共识,又剖析问题根源、共商破解之策,真正实现了经验互鉴、问题共解、能力共提。

      在认真听取汇报和交流发言后,常小锐对肃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她表示,酒泉地理位置特殊,生态环境保护至为重要。近两年肃州区法院办理的环资案件在9个集中管辖法院中数量居多,充分体现了应有的生态司法担当。就下一步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她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环资审判工作事关高质量发展、群众切身利益、生态安全底线,把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作为环资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健全常态沟通机制,凝聚环资审判强大合力。要打破地域界限、破除信息壁垒,持续加强林区法院与肃州区法院之间的上下联系、纵向协同。通过常态化信息沟通、召开案例研讨会等方式,统一司法裁判尺度、规范审判执行流程,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集中管辖工作格局,切实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要深化经验借鉴交流,拓宽工作思路视野。坚持开门搞审判、开放促提升,学习交流其他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法院在专业化审判、生态修复、多元解纷、法检协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成熟做法,结合本地生态环境、案件类型特点和审判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取长补短,将先进经验转化为务实举措。要深耕专业化审判能力,积极培育精品案例。深刻把握环境资源案件专业性、关联性、公益性、修复性等特殊属性,注重在案件审理中总结规律、提炼经验,精心培育具有指导性、示范性的精品案例、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规则明确、普法宣传的重要作用,以个案公正推动类案统一,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影响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