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与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三北”工程建设司法协作座谈会,会签《关于服务保障“三北”工程建设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以法检协同联动护航“三北”工程攻坚战,共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酒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景涛,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小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林区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学平解读了《关于服务保障“三北”工程建设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酒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玉琴介绍了酒泉市检察机关“检护三北·绿筑长城”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随后,法检两院正式会签《意见》,标志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迈入协同化、规范化、一体化新阶段。


《意见》立足酒泉区位特点,聚焦荒漠化防治、林草资源保护、矿产开发监管、水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污染防治治理、国有财产保护七大重点领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围绕大要案联合攻坚、刑行反向衔接、公益诉讼协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修复一体化等关键环节,构建起“刑事惩治、民事追责、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五位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
常小锐指出,生态治理非一方之力,司法保护也不能单兵作战。法检两家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职责相连、使命相通、目标一致,唯有法检同向、协同联动,才能实现刑事惩治、民事追责、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一体推进。她强调,《意见》的签署是起点,落地见效才是关键。 要提高政治站位,共担生态保护使命,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融入全市、全省发展大局,以生态优先、一体化治理理念服务酒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要深化机制落实,共筑协同司法防线,常态化开展业务会商、案件研讨、专业互助,畅通案件衔接流程,统一司法尺度;要坚持守正创新,共建生态治理样板,积极探索跨领域、跨区域司法联动,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生态环境法检协作品牌。
景涛强调,此次《意见》的会签,标志着酒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进入协同化、规范化、一体化新阶段,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战略、服务“三北”工程攻坚战的务实举措,更是法检两院深化协作、凝聚合力、守护酒泉绿水青山的制度成果。他指出,酒泉是“三北”工程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主战场,必须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三北”工程清障护航,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协作机制出台的重大意义;要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扛起服务保障“三北”工程检察责任,对标对表、精准发力,以专项监督带动整体提升;要紧扣协作要求,推动法检协同联动走深走实,在案件办理、证据标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执行监督等方面全方位协同、全链条发力,构建紧密高效、同向发力的司法协作体系;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意见》落地见效,通过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提升能力、广泛宣传,以过硬举措推动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此次检法协作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的断点堵点,推动形成“打击、预防、修复、治理”全链条司法保护模式,为酒泉“三北”工程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会后,林区中院、酒泉市检察院、祁连山林区法院相关领导一同实地参观肃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深入了解检察公益诉讼、生态司法保护实践与机制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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