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拘留杨某
甘肃华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兰州百盛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某、杨某在财产报告令发出后至今未报告个人及公司财产情况,加之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杨某屡次承诺百分之百还款,但每次一到承诺的时间,又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再请求宽限还款日期,就这样反复多次后,仍未见还款迹象。如果继续拖延下去将严重影响案件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因此,经合议庭研究、院长批准,决定对杨某进行十五天司法拘留。
7月4日一大早,甘肃省林区中院执行干警和法警一行4人再次来到白银市找被执行人杨某问询还款事宜,杨某承诺当天14时30分前还款就能到账,执行干警因为听多了不靠谱的承诺,并未轻信他的话,直接向杨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并将其带上警车,送往拘留所。事实也证明执行干警的决定是正确的,张某、杨某当天承诺的款项并未到账。但对杨某的拘留极大的震慑了被执行人张某,给张某一直打不通的电话也通了,他请求法院再宽限几天,不要对他进行全国布控,他正在外地筹措款项,如果规定期限内还不能还款,再对其进行拘留。
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后,会明显加快被执行人清偿欠款的速度和筹款力度。下一步,我院将依法进一步加大对拒不履行债务、逃避债务履行、不依法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使用拘留措施的力度,强力促使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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