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到林区法院立案执行通知书截止到今天,前后不到20天的时间,就为申请执行人追回了补偿款……”。近日,白龙江林区法院收到了由申请执行人寄来的一封感谢信,短短的几行字,字里行间却饱含对白龙江林区法院和执行干警的信任和感谢。
申请人成某与被执行人房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房某某向申请人支付8000元赔偿款及案件受理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就赔偿款项的数额和案件受理费问题发生争执,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为圆满解决该案,承办法官在生病住院期间,反复多次和双方当事人调解沟通,释法析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在朱枫办案团队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短短的19天时间内,将冻结的执行案款发放到申请人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白龙江林区法院干警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雷厉风行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感谢。一封感谢信凝聚的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法院干警的鼓励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白龙江林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要求,聚焦“快、准、精”的执行思路,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用“真金白银”兑现“纸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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