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至8日,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小锐主持召开2024年第一次审判委员会会议,研究审议相关制度规范,讨论相关案件。
会上,立案庭、审监庭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案件阅核操作细则(试行)》、《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暂行规定(试行)》、《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三个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背景、制定依据及主要内容,全体委员经深入研究讨论后表决通过。承办法官汇报了相关案件的基本案情以及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类案检索及合议意见等情况。审委会委员在全面听取意见基础上,经细致讨论、慎重表决,最终形成审委会决议。
常小锐指出,林区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案件阅核制度、审限管理制度、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机制,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不断提升案件审执质效,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做实“三合一”审判机制,着力推进环资审判专业化。
常小锐强调,一要端正司法理念,明确权责边界。从阅核主体、阅核范围、阅核层级、阅核监管等方面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扭转“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被动局面,让阅核制度成为平衡放权和监督的“良方”;二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审限管理。进一步强化林区法院案件审理期限管理及相关工作,坚持抓在平时、管在经常。强化审判流程监管,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落实审限变更“一把手”审批制度,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三要强化能动履职,提升治理效果。牢固树立新时代公正司法、能动履职的新理念、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补足短板弱项,坚持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及信访的各环节、全流程,真正做到质量、效果、效率一体推进、全面提高。四要狠抓制度执行,发挥制度效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执行越有力,治理效能越显现。切实强化规矩、规范意识,坚决防止制度执行过程中有规不依、有律不行或任意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让制度变成“橡皮筋”和“稻草人”,确保各项制度真正成为提升审判质效、强化治理效能的硬约束和新动力。
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各审判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相关案件合议庭成员列席相关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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