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林区中院召开本年度第十四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和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林区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常小锐主持会议并讲话,其他党组成员出席会议,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党组书记、院长常小锐)
会议指出,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省委召开十四届五次全会,通过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为我省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内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全省上下进一步抓落实、促改革指明了奋斗方向、激发了工作动力。林区两级法院要在省委和省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大局、服务大局,不断提高“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公正妥善审理好每一起涉环境资源案件。
(会议现场)
会议要求,要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再加力、强效果。要通过持续学习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全面领悟党中央的最新决策和改革部署,始终在立场、方向、原则、道路等根本性问题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在思想上、理念上、行动上紧跟全国发展步伐、人民群众期望;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法院职能定位,着力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有效化解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问题、有悖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焦点热点问题,更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做好支撑服务;要切实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支部的组织功能,开展形式多样、保质保量的集中学习,确保每一名干警都全面参与、积极融入到学习中,真正把改革的精神、奋进的氛围传递到每一名干警内心。
会议强调,要在统一思想认识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上再加力、强效果。正确认识国内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积极主动应对。要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上提质增效、善作善成,正确处理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之间的关系,全面落实“保护为先、治理为要、发展为重”要求,努力提供最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转型发展的司法供给与服务;要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上提质增效、善作善成,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利益冲突、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准确把握当事人的核心诉求,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倾尽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高效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会议要求,要在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强化司法公信上再加力、强效果。要深刻认识到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是落实落细“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的有效抓手,切实把优化指标运行作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强化指标意识、质效意识,通过精细化办案和日常管理提升办案质效。分管院领导要全面准确把握各项指标的设置目的、价值指向、计算方法及背后所蕴含的司法规律,及时分析研判每一项指标的发展变化,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措施,及时给予监督指导;各业务庭室负责同志要以阶段性目标为导向,及时将指标要求转化为个案审理的具体思路和工作举措,对每一起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及其对条线、辖区指标运行的影响做到心中有数,对异常指标及时预判、尽早汇报,确保各层级、各条线、各部门互通有无、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会议强调,要在提升司法能力转变纪律作风上再加力、强效果。要把干部队伍的能力作风建设作为基础性、关键性环节,紧紧围绕林区法院干警司法能力偏弱、纪律作风不硬的短板弱项,一方面持续抓好制度建设,通过制定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引导推动全体干警不断提高能力、严实作风;一方面抓好已有制度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抓制度落实、严管理监督,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力传导,切实营造讲政治、守规矩、重实干、肯担当的良好工作氛围,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推动林区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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