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区中院与省林草局召开工作交流座谈会。省林草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甘在福、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开明、部分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了会议。
会上,唐开明介绍了林区法院基本情况以及近几年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执行情况。他指出,近年来环境资源类案件数量呈逐渐上升趋势,案件类型也日益多样化,涉及土地资源保护、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多个方面。在案件审理中,林区法院始终坚持依法裁判,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面临着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挑战。
甘在福表示,省林草局在林地、草原等环境资源保护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希望通过与林区法院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双方在座谈会上就行刑双向衔接、林地草地性质认定等多个事项达成共识。下一步,双方将继续加强信息共享,深化沟通合作,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对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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