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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保全促调解 化解纠纷获双赢

来源:祁连山林区法院 作者: 文:王彦 责任编辑:林区中院 发布时间:2025/7/16 11:10:3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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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不用等漫长的诉讼程序,法院通过保全措施很快就帮我们促成了调解,既保住了企业的资金链,也让我们双方都能体面收场。”近日,在祁连山林区法院的调解室里,某公司负责人握着张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这起涉及50余万元工程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正是祁连山林区法院运用“以保促调”工作方法化解矛盾的生动缩影。

在这起甲公司诉乙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担心被告转移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经承办法官依法向其进行诉讼保全制度释明引导后,原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承办法官在收到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依法足额冻结了被告的财产。被告在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积极协商解决,承办法官抓住时机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被告承诺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涉案款项,原告也作出了相应退让,至此,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平稳化解。

‘以保促调’不是简单地‘冻结了事’,而是通过法律手段给双方搭建平等对话的平台。”承办法官介绍说,对于原告而言,保全措施能有效降低“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风险;对于被告来说,合理的保全既能避免财产被过度查封影响正常经营,也能促使其正视纠纷、积极协商解决纠纷。

本案是祁连山林区法院通过“以保促调”方式成功化解的第一起案件。下一步,祁连山林区法院将继续优化“以保促调”工作机制,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大调解力度,让更多矛盾纠纷在法律框架内通过非诉讼方式妥善化解,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