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在新时代焕发出勃勃生机。为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定纷止争。日前,子午岭林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大标的财产损害赔偿案。
时值5月,合水县太白镇发生森林火灾,经全力补救,明火虽已扑灭,但仍导致国有林场29.5公顷森林被毁,经鉴定,本次火灾造成森林资源损失177万余元。火灾原因是某公司基站电力引流线老化,在大风天气下引流线摆动,引起电弧放电,引流线熔断引燃落叶、杂草等引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经庆阳市相关部门组织多次调解,但因损失较大,原、被告均有顾虑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向子午岭林区法院提起诉讼。
在接到原告起诉状时,立案庭法官意识到该案案情重大,当地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度高,遂将此案定为重点案件,争取诉前调解,并专题向院长进行了汇报,明确调解思路。经过长时间“背靠背”协调沟通,双方差距逐渐缩小,2025年9月2日,立案庭会同审判庭法官将原、被告邀请至法院调解室进行座谈,在座谈会上,承办法官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从情、理、法上详细讲解,消除对立情绪,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最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签字生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今后,子午岭林区法院将践行好“马锡五审判方式”,继续落实好“抓前端,治未病”要求,前移审判关口,深入辖区开展诉源治理、矛盾化解工作,不断推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贴合群众需求的司法服务,开创具有子午岭林区法院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新亮点,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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