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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法院的情怀

来源:祁连山林区法院 作者:伍亮 责任编辑:林区中院 发布时间:2019/3/29 9:37:5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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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菜根谭》里有一段话,大意是一个人年纪大了经历的多了,哪怕是刀割香涂也很难在内心里有所触动,可是当我看到中央电视台《法制天下》栏目导演张洪宝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消息,说“林区法院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案件量可能没有兄弟法院多,但是林区法院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质——情怀!他们至情至真的在祖国边远地带,用法治守护着绿水青山。在甘肃林区法院是这种感受,来到长春林区法院,亦有同样感受。几天来的辗转拍摄,辛苦你们了,在这短短几天时间里,我们在工作中拉近了距离,成为了朋友,再次感谢所有人的努力和付出,朋友们期待下次相聚!”在这个时候,我却有一些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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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在祁连山林区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法庭成立时嘱托,要牢固树立保护优先、永续利用,创新体制、系统保护,多方参与、和谐共生的原则,坚守法律底线,切实加大林业资源的保护和恢复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与公安、检察、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张天林院长在2019年林区法院院长会议讲到,林区法院改革要在“林”字上做文章,在特色上下功夫。要创新服务职能,努力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林区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综治工作,确保辖区不出大问题。而我们祁连山林区法院也始终贯彻着这样的理念,审理一起案件,教育一方百姓。三月份我院仅审理了两起环境资源类案件,我们感到很惭愧,如果是兄弟法院,也许一个早上就能审结的案件,而我们却用了一个月,一起非法狩猎的案件发生在山丹军马场,另一起非法采矿的案件发生在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相隔千里。此间的奔波与辛劳只有办案人员自己知道,但是我们并不悔,也许这就是林区法院的情怀。他们在兄弟法院案件数量增加的时候,时时刻刻做着减法,他们知道,只有辖区的生态环境不再被破坏,祁连山的山才会更加青翠,天才会更蓝,水才会更绿。

只有让法官多动嘴多跑路,才能让环境少破坏早恢复。这一年来,无论是40℃的夏季骄阳还是零下20℃的冬季冰霜,我们始终行走在路上,在辖区上千公里风沙戈壁中,祁连山林区法院多次与自然保护局及森林公安局联系沟通,加强了对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让辖区群众从内心深处树立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成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者。2018年在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审理的一起案件,我们驱车到祁连山核心保护区的一处管护站开庭审理,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局组织周围几条沟系的群众参加旁听。开庭后,审判法官在现场对旁听的群众,进行了法律宣传和咨询讲解。虽然在崎岖的山路上奔波了三个多小时,车胎爆了两次,但我们相信近几年,这里不会再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类似案件,也许这就是林区法院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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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大会小会,我们的院长都语重心长的开导大家,既然已经从扎尕那来到了祁连山,就要放下包袱,轻装前进。虽然说的很有道理,但我们毕竟是那负重前行的骆驼,这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那一片绿水青山。是的,当我们看到祁连山生态环境遭到触目惊心的破坏时,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保护她?也许这就是林区法院的情怀,至情至真的在祖国边远地带,用法治守护着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