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邢某雇佣他人将原告王某承包定植的60亩10年生油松全部砍伐,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原告王某将被告起诉至合水县人民法院,又向庆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申请刑事立案,后又重新向合水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2年11月因管辖权异议,案件移交子午岭林区法院审理。受理案件之初,双方情绪激动,调解意愿不强。法官耐心调解,巧妙破局,双方最终“事心”双解,握手言和。
温和倾听,满足诉求。原告王某要求赔偿未果,案件又因他的主动撤诉及重新立案耗时不少,加之被告人邢某死亡,王某怕赔偿无期,内心焦急。被告人邢某遗孀程某经历丈夫去世的痛苦,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几乎承担不住肩头重担,被作为邢某昔日好友的王某告上法庭,内心失望,双方互不谅解,矛盾不可调和。案件移交我院审理时,原被告双方开庭前临时增加诉讼请求,原告申请增加林场为共同被告,被告要求外地专家做评估,在涉案病虫害苗木进行价值评估上双方更是矛盾尖锐,寸步不让。针对双方庭前临时增加的诉讼请求,办案人员并没有急于驳回,而是采用温和的态度,予以准许。考虑到林场作为被告,由林业部门出具征询意见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处理。法官在考虑被告人的经济现状,认为外出聘请专家出具征询意见费用过高,经与被告程某沟通后,帮助协调联系陇东学院农林系专家、庆阳市农业农村局、林业病虫害苗木专业部门作质询意见,法院工作人员“解民之所难,缓民之所急”的工作态度让被告程某深受感动,对法院的调解工作也不再抗拒。
巧妙突破,消弭纠纷。2023年3月,本院启动鉴定相关程序,原、被告双方看到自身提供的鉴定材料均需要完善,才能完整、充分,内心均有很大的起伏。办案人员看出双方的困扰和苦恼,提出双方调解协商,更能高效解决矛盾,双方愿意主动配合,矛盾化解有了突破。在调解技巧上,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在原告王某这边动之以情,引导他考虑邢某已故,家里只剩病老弱小的事实,73万的巨额赔偿会压垮一个家庭,王某深受触动,不忍看到如此结局,主动提出让被告程某、陈某尽力赔偿即可。到程某这边,法官晓之以理,劝说程某应认识到邢某给原告王某确实造成了经济损失,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最终程某痛快表示尽全力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10万余元,原告王某也主动表示体谅程某家庭经济拮据,主动负担本案诉讼费用5554.9元。
调解当日,被告程某就将赔偿款履行到位,原告王某也当即领走了赔偿款,至此,这桩长达三年的侵权赔偿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自“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子午岭林区法院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解民忧,热心、用心、耐心,细心地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73号 邮编:730000 E-mail:gsgyxcc@163.com
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