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以来,林区中院党组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人才兴院、文化育院,不断擦亮党建工作品牌,为推动“特色审判”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的队伍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领航,全面落实党建职责。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林区中院党组坚持把讲政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截止目前,林区两级法院组织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含扩大)学习53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十余次,开展主题党日二十余次,开展专题研讨36次。创新学习方式,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在新一轮环境资源案件管辖调整之前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业务能力专项提升行动”,邀请省法院相关领导及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二是确保质量提升,持续强化党建基础。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紧密结合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特点,将党建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司法能力提升年”“纪律作风整治年”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把提高能力素质作为队伍建设的治本之策,祁连山林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环境资源案件已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了参考;林区中院党组先后出台了《审限管理规定》《阅核制实施细则》《争先进位工作方案》《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审判权依法、公正、高效运行。各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白龙江林区法院成立了由40周岁以下党员干警组成的“只此青绿 青年敢为”青年先锋队并成功举办了第一期“学思行”青年环资审判业务学习沙龙,全面激发了年轻党员干警投身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子午岭林区法院充分利用本地红色资源,组织开展了“红色教育+生态保护”宣传活动,穿越“秦直古道”与辖区林场支部进行支部共建,进一步锤炼了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三是突出引领带动,充分发挥党建功能。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形成了具有法院特色的党建工作体系。持续推进“党建+履职”工作体系,引导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考核、评选、激励工作机制,祁连山林区法院被评选为2022年度“全省优秀法院”,一名工作人员被评选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切实提高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成效,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小陇山林区法院积极探索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措施,在辖区龙门林场设立“司法保护生态修复基地”,“司法审判+生态修复”的环境资源案件审执模式正在逐步形成。持续推进“党建+机关活动”工作体系,洮河林区法院组织党员干警前往两当兵变纪念馆、杨土司革命纪念馆,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现场教学,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白龙江林区法院立足“杨华晖双语法官工作室”职能优势,持续推进法治宣传进林场、进村寨、进学校,采用民族语言开展了以“生态司法 逐绿而行”为主题的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用民族语言架起沟通桥梁,以拉家常的方式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引导辖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传递到神经末梢。
四是强化正风肃纪,保障公正廉洁司法。全面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员干警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形成了责任明确、环环相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条。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求,林区两级法院先后开展了读书班、支部书记讲党课、警示教育等专项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警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把全面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拒腐防变、公正司法的有力抓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消除模糊认识,鼓励干警大胆填报,确保司法权廉洁、高效、规范运行。建立健全全流程监督链条,在立案阶段由立案庭向当事人发送廉洁办案监督卡,督察室在结案后选择部分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确保法院清廉、法官清正、司法清明。紧盯影响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全面落实的积弊沉疴,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中院党组决定在林区两级法院开展为期八个月的“纪律作风整治年”专项行动,以纪律作风的“大整治”实现工作质效的“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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