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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利盗伐林木 开庭获刑幡然悔悟

来源:白龙江林区法院 作者:文/图 袁兵花/王钦一 责任编辑:林区中院 发布时间:2019/3/29 15:18: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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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而迭部县三男子为了发家致富,以身试法,分别多次结伙盗伐林木,结果人赃俱获终入囹圄。2019年3月27日,白龙江林区法院以被告人加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被告人七交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旦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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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播现场

2018年5月至7月,被告人加某、七交某某、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结伙,多次进入迭部林业局电尕林场管护区盗伐国有林木进行非法牟利。经鉴定加某盗伐国有林木的立木蓄积为37.0029立方米,数量巨大;七交某某盗伐国有林木的立木蓄积为30.1106立方米,数量巨大;旦某某盗伐国有林木的立木蓄积为9.7566立方米,数量较大。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加某、七交某某、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结伙,多次盗伐国有林木进行非法牟利,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伐林木罪,鉴于三人主动退还赃款,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均当庭自愿认罪,本院予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