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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法庭”助力司法护航生态

——白龙江林区法院审结一起盗伐林木刑附民案

来源:白龙江林区法院 作者:文/袁兵花 图/杨芳芳 责任编辑:林区中院 发布时间:2021/11/25 16:21: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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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1月23日,白龙江林区法院通过云上法庭视频连线远程开庭公开审理了一起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以被告人冯某生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100元;被告人冯某林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300元。同时按照《二被告盗伐林木破坏林业资源案生态恢复方案》异地补种树木516棵进行植被修复,不能自行异地补种树木的承担补种树木费用3114.49元,并承担评估设计费1000元。


图1.jpg


庭审直播现场

 2007年8月16日,被告人冯某生、冯某林受雇于加某(已判决)。擅自进入甘肃白龙江阿夏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旺藏保护站(原迭部林业局旺藏林场)104林班内盗伐国有林木柏树,冯某生盗伐柏树36棵,立木蓄积为12.2982立方米;冯某林盗伐柏树50棵,立木蓄积为16.0809立方米,属数量较大。二被告人案发后潜逃,于2020年11月投案自首。二被告人的行为使国有林业资源遭受损失,林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被告人虽认罪认罚,仍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侵权责任,法庭遂作出以上判决。

 考虑到被告人冯某生受伤严重,行动不便,无法到庭,为保障刑事审判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主审法官决定调整案件开庭方式,采用“云上法庭”对该案进行网络远程庭审。开庭前,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法院工作人员到被告人冯某生家中,就“云上法庭”进行了庭前测试。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依法进行,整个庭审严肃公正、秩序规范。

 本案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既让被告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通过公开开庭审理,从正面进行了涉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对保护脆弱的生态资源、有效抑制涉林刑事犯罪具有典型意义。